關于調整焦煤、焦炭期貨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時間:2017-04-10

尊敬的客戶: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關于調整焦煤、焦炭品種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大商所發〔2017〕121號
),自2017年4月10日結算時起,焦煤、焦炭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5%調整為11%。
  我公司將于2017年4月10日結算時起,將焦煤、焦炭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20%調整至16%。
  特此通知。

興業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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