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焦炭、焦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
時間:2017-08-21

尊敬的客戶: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關于調整焦炭、焦煤品種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大商所發〔2017〕253號),2017年8月22日結算時起,大連商品交易所將焦炭、焦煤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12%。
  我公司將于2017年8月22日結算時起,將焦炭、焦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15%調整至17%。
  近期市場波動劇烈,為防范市場價格較大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請您密切關注期貨行情變化情況,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工作,謹慎管理好期貨持倉及資金頭寸,控制倉位,合規交易,規避風險。
  特此通知。

興業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關于調整燃料油品種交易保證金水平和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調整鋅1710合約和鋅1711合約平今倉交易手續費的通知
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