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關于調整燃料油期貨相關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上期所發〔2026〕84號)、《關于調整燃料油期貨相關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上期所發〔2026〕83號)、能源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原油等期貨相關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上能發〔2026〕19號 )、《關于調整原油等期貨相關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上能發〔2026〕18號),我公司調整如下:
自2026年3月4日結算時起,燃料油期貨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合約,原油期貨sc2607、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合約,低硫燃料油期貨lu2604、lu2606、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由9%上調至12%,投機公司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8%上調至21%,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7%上調至20%。
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盤)交易起:
燃料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6000手;
原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2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6000手;
集運指數(歐線)期貨已上市合約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請各位投資者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工作,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興業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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